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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商场监督办理局检查70批次人造板产品 不合格1批次

时间: 2024-02-04 来源:客户见证

  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5日,贵州省商场监督办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度肥料等17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状况的公告。据公告,本次对66家公司制造的70批次人造板产品质量展开了监督检查。经查验,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,被检查单位触及贵州省大龙快马木业有限公司,不合格目标为外表耐磨,问题产品检出率为1.4%。

  本次人造板产品监督检查触及贵州省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安顺市、毕节市、铜仁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等8个市(州)。根据GB 18580-2017《室内装饰装饰用到的资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开释定量》、GB/T 34722-2017《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》、GB/T 15102-2017《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》、GB/T 17656-2018《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》、GB/T 18102-2007《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》、GB/T 4897-2015《刨花板》、LY/T 2488-2015《实木拼接板》、GB/T 5849-2016《细木工板》、GB/T 9846-2015《一般胶合板》、GB/T 11718-2009《中密度纤维板》、GB/T 20240-2017《竹集成材地板》、GB/T 15036.2-2018《原木地板 第2部分:检测验证的办法》等规则要求进行查验。

  对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出产者,贵州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市(州)商场监督办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则做好后处理作业。一是责令出产者中止出产、出售同一产品,对库存产品做全面整理,对已售出产品依法做处理并自动发布有关信息;二是告诉出售者中止出售同一产品:三是对只因标签、标志或许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安全规范的产品,需替换产品包装或许说明书,方可从头上市出售;四是催促辅导企业查找不合格产品发生原因,限期完成整改;五是对涉嫌违背法令、法规的行为,依法依规进行查办。